st中源(ST中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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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子程律师在ST中源何平案庭审中的辩护词

1、何平等四名被告人辩护律师是:高子程、张晓莉、刘文涛、刘杰等 检察院公诉人两名:张杰等 ST中源公司辩护律师:许兰亭、庞世耀。 九点开庭审理:四被告人入场,法官核对家庭住址、出生年月、学历、工作单位、被起诉罪名。

2、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

3、刚才公诉人一直强调说,当天的城管人员的执法行为,是文明执法。

4、律师通过精心应对庭审,充分阐述辩护意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尽最大努力争取法官对辩护观点的认同,精心准备辩护词,再次以书面形式说服法官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判决;以合法的方式,多种渠道影响法官的观点。

5、被告人授权委托书、司法援助协助函、律师证复印件、律师事务所函,以上材料可以证明辩护人身份。证据,可以证明无罪或罪轻。辩护词,可以帮助阐述无罪或罪轻事实依据及法律规定。

ST中源公司何平案刑法专家论证意见

ST中源公司何平案刑法专家论证意见 2010年8月28日,北京部分刑法学专家就ST中源公司前董事长何平涉嫌职务侵占一案进行了专业论证。

根据刑法第271条的规定,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所有权。因此,何平等人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关键即是何平等人是否利用职务之便,侵犯协和公司的财产所有权。

案件材料显示,该案由ST中源举报称,何平与协和公司的其他三名高管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在公司内部向行政管理层人员发放月绩效奖金,何平涉嫌侵占公司资金87万余元。

ST中源前高管何平东窗事发的经过是什么?

先是李德福无偿帮助送给何平三十万元,解决了他家中的燃眉之急,随后李德福、王勇又将他推荐到德源公司,作为德源公司的代表出任上市公司的董事长。

ST中源原董事长何平等四高管涉嫌职务侵占案庭审纪实 (一) 2011年1月22日上午9点,ST中源原董事长何平等四高管涉嫌职务侵占案在天津南开区人民法院中法厅开庭审理。

;何平任职期间裹挟协和公司中层以上人员,在设立全资子公司天津协和滨海基因工程有限公司基础上,未通知ST中源或协和公司股东,设立了孙公司天津滨海协和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我知道何平的一些事情:何平从1997年底到2002年底在永泰公司工作,2003年至2006年在南开大学教书,2007年6月以后到德源公司和ST中源兼职, 他在这三个单位历时近八年。

ST中源原董事长何平等四高管涉嫌职务侵占案庭审纪实

ST中源原董事长何平等四高管涉嫌职务侵占案庭审纪实 (二) 在长达十一个多小时的庭审中,何平、叶新、高鹏德、柴新宇的辨护律师对公诉方提交的证据真实性进行了质证,并列举了办案过程中侦查人员的违法行为和检察院机关的失职行为。

根据刑法第271条的规定,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所有权。因此,何平等人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关键即是何平等人是否利用职务之便,侵犯协和公司的财产所有权。

先是李德福无偿帮助送给何平三十万元,解决了他家中的燃眉之急,随后李德福、王勇又将他推荐到德源公司,作为德源公司的代表出任上市公司的董事长。

这是他再次出来兼职的重要原因。先是李德福无偿帮助送给何平三十万元,解决了他家中的燃眉之急,随后李德福、王勇又将他推荐到德源公司,作为德源公司的代表出任上市公司的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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