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项税优政策密集发布 护航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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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连发6个税费优惠文件,延续完善相关政策,护航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初创科技型企业发展。

根据税务总局网站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关于延续执行农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担保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关于延续执行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政策条件的公告》,助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初创科技型企业可持续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司长荣海楼近日表示,延续优化和创新实施税费优惠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聚焦激发市场活力、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作出的重大决策。2023年上半年,全国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9279亿元,其中,中小微企业受益最明显,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5766亿元,占比62%。

作为实体经济的重要主体,护航中小微企业可持续发展是夯实经济复苏基础、保持经济活力韧性的必要一环。目前,多个面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将于今年底到期,为进一步支持相关企业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通过上述政策将相关优惠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相关政策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多个税种和教育附加费等。如,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等。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副教授孙鲲鹏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两部门密集发布的政策,涉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融资和生产经营的多个方面,尤其是关注到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这对于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恢复市场主体活力能够起到直接的效果。